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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虞宮高鐙疑僞錄(之七)
Original
辛德勇
辛德勇自述
2024-09-14
前面在探討臨虞宮高鐙銘文的真僞時,我談到了這通銘文的“雙子”現象——即在兩個不同的銅燈上同時鐫出兩篇幾乎一模一樣的銘文。
當時,我在《臨虞宮高鐙疑僞錄(之二)》中具體展示了分別屬於陳介祺簠齋和吳大澂愙齋所藏的兩件銘文拓本,指出這兩通銘文,就出自各不相同的兩件銅燈。我把那篇文稿推出後,有人不認同我的看法,以爲二者的差別乃是拓印所造成,而不是原器物不同,即兩種拓本出自同一銅燈。
不過需要說明的是,由於撰寫這組文稿,乃是一時興之所至,並沒有周密的計劃,故此前並沒有仔細審度所見拓本。那件被我認作陳介祺舊藏的拓本,即印入陳氏《簠齋吉金錄》者,其實並非陳氏舊藏,而是鄧實在陳氏身後印行《簠齋吉金錄》時所蒐集到的拓片(參見《簠齋吉金錄》卷首鄧氏序文),真正屬於陳介祺的藏本,是我在《臨虞宮高鐙疑僞錄(之一)》出示的那一圖片(依據的是陳氏《簠齋金文考》,容庚《漢金文錄》同),而吳大澂收藏的此臨虞宮高鐙拓本,實際上正是出自陳介祺藏器,二者是同一回事兒。
不過這並不影響我的論述,即陳介祺《簠齋吉金錄》和吳大澂《愙齋集古錄》印入的這兩張拓片應出自兩件不同的銅燈。同時,出於行文的便利,對《簠齋吉金錄》的拓本姑且仍以“陳介祺藏”稱之。
我確實不懂拓本製作技術,但仔細審度這兩種銘文,竊以爲其字形筆勢的差別,不會出自拓工的差別。請看下列諸字放大以後的效果:
陳、吳兩氏所藏臨虞宮高鐙
銘文拓片局部比較圖
我對形體的辨識能力很差,可以說達到了“殘疾”的程度,因而對自己的判讀,並沒有多大自信,但覺得像這些字中有些筆畫以及筆畫間位置關係,特別是請大家看“解”字“刀”那一撇,二者之間的差異,不大可能是拓工不同所致,二者的差異衹能緣於它們分別出自兩件不同的銅器。
《簠齋吉金錄》載
臨虞宮高鐙銘文
《愙齋集古錄》載
臨虞宮高鐙銘文
前此我在《臨虞宮高鐙疑僞錄(之二)》一文中曾經談到,陳介祺稱他所收藏臨虞宮銅燈,“與萬歲宮鐙同有二”,也就是說,這兩種銅燈,都另有一件與之相同的“孿生”兄弟。有意思的是,在吳大澂《愙齋集古錄》的第二十六冊中,也收有一通萬歲宮銅燈銘文的拓本,取與陳介祺《簠齋吉金錄》所收錄者相較,又看到了與臨虞宮高鐙銘文相似的情況:
陳、吳兩氏所藏
萬歲宮高鐙銘文
拓片局部比較圖
比對這兩種拓本,我感覺也應出自兩件不同的銅燈,即分別出自那兩件“孿生”銅燈中一盞。
銅燈上的作器銘文,本來十分普通,十分平常,不過署明責任人以便督察而已,作品銘文並不是產品,也不是產品上固有的構件,連裝飾作用也沒有,何必要如此刻意將銘文刻得一模一樣?即使我對上述兩種臨虞宮與萬歲宮銅燈銘文相互關係的判斷有誤,那也沒有多大妨礙。因爲陳介祺所說“(臨虞宮)與萬歲宮鐙同有二”,講的就是兩個看起來似乎完全相同的銅燈,而如上所述,按照刻意設定的形式把兩件銅器上的作器銘文刻得一模一樣,這是違背事理人情的,因而其間必有姦僞。
在傳世西漢銅器中,另有一種壽成室銅鼎,也是一式兩件,如雙胞胎兄弟般共存——二者銘文內容與佈局形式都完全一致,衹是個別字畫略有區別,字型肥瘦則差異比較明顯。爲方便稱呼,在這裏以甲、乙別之:
壽成室甲鼎銘文
(據《漢金文錄》)
壽成室乙鼎銘文
(據《漢金文錄》)
其銘文曰:
壽成室銅鼎,容一斗二升,并重十二斤六兩。元延二年,少府爲內者造。守嗇夫福、掾建、令相省。(容庚《漢金文錄》卷一)
下面逐項分析這篇銘文所存在的問題。
第一,內者是少府的下屬單位,地位與少府屬下的考工等相當(《漢書·百官公卿表》),因而絕沒有“少府爲內者造”器的道理。這相當於俗話所說老的給少的拜年,上下錯位,尊卑顛倒,是根本說不通的。
事實上,若是由少府出面製作內者所需銅器,理應由其下屬部門考工爲內者造作,如建昭三年行鐙、建昭三年雁足鐙、竟寧元年雁足鐙、竟寧元年中宮雁足鐙、竟寧元年桂宮雁足鐙、永始三年內者高鐙就都是這樣的產品(容庚《漢金文錄》卷三)。另外,還有由供工(案疑亦爲少府所屬,地位與考工相當)爲內者造作的,如綏和雁足鐙(容庚《漢金文錄》卷三)。
竟寧元年中宮雁足鐙
銘文拓本
(據《漢金文錄》)
第二,我在上一篇《臨虞宮高鐙疑僞錄(之六)》裏已經談到,西漢官營銅器作坊的作器題名,乃清楚分作工“造”、吏“主”、官“省”這三個層次,而在這通壽成室銅鼎銘文作器者題名,卻把本該“主”造的吏員“守嗇夫福、掾建”,同“省”作銅器的官員“令相”並連着排在了一起。在西漢時期,這是絕不應該發生的情況。
第三,“守嗇夫福、掾建、令相省”都是督造的官吏,其所監管者是製作器物的工匠,然而這通題名卻沒有鐫記具體造作的匠人,這樣也就沒有辦法追究工匠的責任。這種情況是很令人費解的。
第四,這兩件銅燈,蓋上還另有銘文,內容也都相同:
壽成第廿五至卅。
銅器編號,是爲記明本件器物的序號,大體相當於現代物品登記的“流水號”,所以,在同一單位內,這個號碼一定是唯一的,是哪個序號,就記明該器物是第幾。可這通壽成室鼎鼎蓋的序號卻被記作“第廿五至卅”,一件器物怎麼有了從“第廿五”到“第卅”這六個號碼?這是什麼意思?這又成何規矩?毋乃荒唐過甚。衹有隨意胡亂贗造,纔會出現這種莫名其妙的銘文。
推溯古董商販贗造這種“第廿五至卅”銘文的原因,應與同時製作不止一種同樣的贗品有關——即贗造者編造一通自以爲是的銘文也要耗費相當的精力,爲使其發揮最大的效用,就不妨同時多做一件兩件的,然而兩篇銘文若是一模一樣,也很容易令人生疑
(至於這甲、乙二鼎銘文刻得不是那麼太一致,應是分別由兩人操刀,而其技法有所差別所致)
,於是便着意刻上個複數的編號,以示乃批量造作,出現複本不足爲怪。孰知漢人編號,沒這樣的編法,反而清楚顯露了作僞的馬腳。
現在,我們再由壽成室鼎銘文反觀臨虞宮高鐙銘文的“雙子”現象,就更容理解它的贗製性質。
2022
年9月11日午間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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